关于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汇编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1为了让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边理论边实践,我在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的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月。在此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认识到理论和实践是学习和理论的左膀右臂,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实习期间,我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
(1) 先完成XX年所有侦查卷和检察卷的登记工作,并且汇成表,以绝密文件存档。其次是做好个别案卷的补充、完善工作,装订成册,便于保存、查阅。
(2) 相对不起诉的案件
如寻衅滋事:
1、公安机关的侦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记、立案报告表、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提讯证、呈请逮捕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提请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鉴定书
2、检察院的检察卷: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
贪污案:
1、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卷:立案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赃款清单(书证)、委托鉴定书、检察技术鉴定书、提押证、释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书证
2、检察院的检察卷:检察院反贪局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阅卷笔录、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对法院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审查表、办案时限登记表
二、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三、写阅卷笔录
其内容有受案时间、案件来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质、阅卷人、阅卷目的、阅卷时间。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侦查机关提请认定的犯罪事实
3、阅卷意见
四、提审犯罪嫌疑人、做询问笔录
笔录内容有时间、地点、检察员、记录人、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职业、有无前科、询问内容、签名、按手印
五、出庭公诉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长一起出庭公诉,案件是一起李某抢劫、寻衅滋事的重审案件,参照数罪并罚,原判2年6个月。经过新的举证、指证、质证、认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认为维持原判。结果维持原判。
六、实习心得
1、自学能力的提高
我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法条及其相关解释等内容。
2、做人、处事的能力提高
说话方式、说话的内容认真注意,在适当的场合讲适当的话。我积极参与研讨案件、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发挥年轻、有敏锐洞察力的优势。我认为执法人员应尊重法律事实定罪量刑。
3、我感觉到知识的严重缺乏,发誓一定要学好法律
4、问题的严重性:懂法、执法人员违法和法盲的违法行为太严重了!
深深感谢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公诉科的人员!尤其是苏凌、李永清、梅芳、杨连霞。
检察院暑期实习报告(五)
学校行政与团委共同策划组织在2***年7月XX日-8月XX日,为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对社会的了解,对中国法律体制的认识,我们一行7人到XX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我所实习所在科目是检察院公诉科。
我们是七月XX号去的,到八月XX号结束。在公诉科的实习项目包括:查看卷宗、写阅卷笔录、制作讨论表、讯问犯罪嫌疑人、参加公诉科讨论会、写起诉意见书等。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现实中的法律,在检察院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受益匪浅。
第一,学到是如何写阅卷笔录。再公诉科的基本任务就是写阅卷笔录,每当有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来,都要经过公诉科审查。首先,阅卷笔录的第一步就是要阅卷,要初步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于证据不足,证据来源不合法等的案件应该退回原侦查机关或是检察院自行侦查。其次,如果案件确实没有退回必要,则要重新仔细阅读卷宗,开始写阅卷笔录。阅卷笔录要求目录清楚,文书卷、证据卷的内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的行动要写清楚,标注页码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阅到次内容在卷宗的具体位置,支持公诉。最后,在阅卷的同时要找出该案件要被提出来在公诉科会议上讨论的问题,写好讨论表。在讨论表中要注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写完阅卷笔录,对案件有基本了解后,就可以随该案件负责人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当事人表明身份。然后开始针对案件中影响量刑等的重要问题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对公安机关笔录。讯问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点的问题,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从犯问题,盗窃案件中的赃物种类数量问题等。
第三,参加公诉科讨论会议。讨论会议就是对案件中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来让所有公诉人员一起讨论以便决定是否起诉。在讨论会中我学到二点:其一,对于只有受害人陈述,没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供述的“赃物”,不纳入盗窃罪的财物损失范围内,这是尊重证据,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的要求。其二,一罪与数罪。在一个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时犯有数个罪名,这时候就要根据法律规定,按“择一重罪”原则处理,当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数罪并罚的按照规定。通过讨论无异议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诉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写起诉意见书。对于已经审查终结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写起诉意见书了。起诉意见书要写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资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问题,正文是描述犯罪经过事实以及证据。最后要写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检察院的态度:从轻、从重的问题。
第五,关于言词证据的证明能力问题。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它包括法律上规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结论。言词证据往往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能够直接证明有关案件的事实以及犯罪 ……此处隐藏17187个字……,尤其是刑事案件。检察官
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检察官在开庭前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认真的审查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否存在犯罪事实;2)证据是否合法来源;3)证据是否充分;4)各证据之间有没有矛盾之处;5)各证据主要证明什么问题;6)证据之间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7)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了定罪的要求;8)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个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关于证据的这些工作尤其在审查报告和补充侦查提纲写作中尤能体现。关于证据的搜集,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我相信以后将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3、法律监督权是我国检察制度的最大特色。我国是宪政一体化的国家,处于四权分立的状态。立法超然于行政、检察、司法这三权之上,司法并不处于至上的地位,而是受立法的制约。而立法将监督司法的权力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理所当然的拥有监督法官的权力。这里的原因首先在于我国成文法的设计正好为检察机关监督法官提供了可能,法官和检察官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根据事实判断案件,任何人都可以依据成文法判定案件是否实体公正,因此检察机关就有了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给予监督的可能。其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西方国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成分,庭审模式开始向当事人主义模式转变,但是我国只是部分地借鉴了当事人主义的做法,公诉机构在法庭上不仅代表控诉一方而且还是法律的监督者,监督这个审判活动的进行。这种诉讼模式并没有将法官置于超然于检察官之上的地位,也为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
4、跟随检察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也是我在实习期间经常做的工作。提审不是随便问问就可以查清犯罪事实真相,也是有方法和技巧的,尤其是对那些多次被捕的惯犯,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反侦查的能力,极难从他的供述中得出真相,只有通过巧妙的运用证据逐步凿穿他的谎言,才能使犯罪嫌疑人伏法;如果是同伙作案,同时也不能让他们知道各犯罪嫌疑人之间谁说了什么,不然的话就容易会造成串供。
5、法律文书,如告知、讨论笔录、审查报告、证据提纲、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写作。我在实习期间有跟着老师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审查报告的重点在于审查清楚法律事实和证据事实。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公诉意见书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公诉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公诉意见书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公诉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公诉意见书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公讼主张的机会。因此,法律文书的重点应该要是有所侧重地清晰表达。我还学习了文件、告知、卷宗档案的制作,认识到法律工作的严肃与严谨。
6、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就如学校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在这将近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们我们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却真正系统地了解了检察工作和对待检察工作的那份严谨。实习已经结束了,但我相信不管以后我是否从事检察工作,这期间的实习所得都将是我人生中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它让我明白了要踏踏实实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它也带给我许多信心,让我认识到:只要认真肯干,虚心好学,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最后由衷地感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对我这样一名普通实习生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我的指导老师!
最后就用那句我们牢记于心的话语结束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检察院的实习报告 篇9在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由提供!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