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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

时间:2024-03-30 15:17:41
关于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范文锦集七篇

关于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范文锦集七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7篇,欢迎大家分享。

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1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 ……此处隐藏10789个字……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大学生在法院实习报告 篇7

一、实习主要内容

九月份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了为期4周(9月11日至10月11日)的毕业实习。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而我所在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4周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习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一)目录 目录正在装订书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问件民称、页次;(二)提请减刑建议书;(三)审理报告;(四)调查材料;(五)合议庭笔录;(六)减刑裁定书;(七)送达回证。

其次是合议庭笔录。合议庭笔录主要内容有:1、评议时间。主要记录评议的时间,年月日的书写为汉字大写;2、评议地点。一般为本院审判庭;3、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4、案件主审人(为本案的承办人);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诉讼被告;6、记录。记录内容主要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情,承办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结论。其他陪审原表明自己观点。

二、实习中的工作表现

在庭里面的时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动点,做事情要也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法院审监庭实习报告]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 当我走的时候书记员给我写评语的时候,书记员和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书记员这样写到:“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三、实习内容和过程

今天是我来到法院的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法院里面的退卷、及二审宣判后退给原审法院的材料。一共收到今年上半年的十多宗上诉案件退卷材料,需要归挡。材料很多也很复杂,证据、诉状、判决等等,我们的任务就是按号分类整理、订装。我订装的案卷是一份关于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案子。案中李某于1999年从广州某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广州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广州市某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XX年8月经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李某调至广州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XX年11月30日,李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

XX年1月,李某又与保安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李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如果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甲方应得利益减少,甲方有权运用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李某的社会保险一直由供销社为其办理缴纳手续。

为了提高李某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保安器材公司于XX年9月至11月派其到英国进行了为期12周的技能培训,又于XX年9月至XX年7月参加英国专家所作的为期84天的培训。保安器材公司为李某共支付培训费用10.22万英镑(折合人民币117.1万多元),并为其支付出国培训的交通、置装等费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发出要求辞职的传真件,随后即到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某集团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为此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训费并按照竞业禁止的约定赔偿损失。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82.69元。 2、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出国培训机票加保险费、置装费9182元。李某对该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驳回保安公司的仲裁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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